事項名稱 | 所出資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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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類別 | 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事項 |
法定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主席令第五號)第二十七條:履行出 資人職責的機構應當對其任命的企業管理者進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并依據考 核結果決定對企業管理者的獎懲。 |
辦理條件 | 省國資委監管企業。 |
數量限制 | 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可。 |
辦理流程 | 1.下達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的具體要求。 2.企業報送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情況總結分析報告。 3.主審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專項審計報告。 4.研究審核意見并通知企業。 5.制定印發年度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評價報告。 |
法定期限 | 無 |
承諾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90個工作日報省委省政府。 |
申報材料 | 1.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情況總結分析報告。 2.有關部門或機構對可能影響企業經營業績考核結果的客觀因素調整事項的 批復、證明文件。 3.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專項審計報告。 |
事項收費 | 不收費。 |
辦理機關 | 福建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責任部門 | 考核分配處 |
受理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東大路73號1號樓 |
辦公時間 | 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法定節假日除外);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法定節假日除外) |
聯系電話 | 0591-87668627 |
監督電話 | 0591-87270292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