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 所出資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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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類別 | 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事項 |
法定依據 | 1.《企業國有資產法》(主席令第五號)第二十九條 ……履行出資人職責 的機構依照本章規定對上述企業管理者進行考核、獎懲并確定其薪酬標準。 2.《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378號)第十九條 國 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應當依照有關規定,確定所出資企業中的國有獨資企 業、國有獨資公司的企業負責人的薪酬;依據考核結果,決定其向所出資企 業派出的企業負責人的獎懲。 |
辦理條件 | 省國資委監管企業 |
數量限制 | 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可 |
辦理流程 | 1.企業上報負責人年度薪酬方案; 2.省國資委審核企業負責人薪酬方案并進行批復。 |
法定期限 | 無 |
承諾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90個工作日 |
申報材料 | 企業負責人年度薪酬方案 |
事項收費 | 不收費 |
辦理機關 | 福建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責任部門 | 考核分配處 |
受理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東大路73號1號樓 |
辦公時間 | 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法定節假日除外);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法定節假日除外) |
聯系電話 | 0591-87668622 |
監督電話 | 0591-87270292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