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常年法律顧問服務采購項目比選公告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委托,現對福建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常年法律顧問服務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比選,發布比選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福建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常年法律顧問服務采購項目
二、項目編號:FJCQ-2020-0808
三、項目概況:
采購人擬采購國內1家合格供應商,為采購人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1、參與采購人的地方立法活動,接受委托開展法規、規章的起草、調研、事前事后評估和清理,提出修改、廢止等評估建議等;
2、協助組織開展黨內法規培訓和黨組織共建活動,接受委托開展黨內立法相關工作;
3、參與采購人重大決策、重大項目和重大行政行為的法律論證、法律風險評估等活動,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分析報告,提供法律咨詢等服務;
4、參與采購人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公平競爭審核和合法性審核,接受委托開展規范性文件的評估和清理;
5、參與采購人的民商事活動,承擔民商事合同、協議等的起草、論證、審核工作,提供法律意見或建議,代擬有關法律文書和相關文本;
6、參與處理、調解尚未形成訴訟的民商事糾紛、行政糾紛和其他重大糾紛,參與處理重大突發性、群體性事件;
7、代理采購人要求的有關案件的訴訟、仲裁等活動;
8、參與開展有關法治、廉政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參與采購人舉辦的相關研討實踐等活動;
9、協助采購人制定法治建設規劃;
10、協助采購人開展專項法治課題研究;
11、提供有關法律信息,提供日常性法律咨詢服務,就采購人管理中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意見或建議;
12、其他采購人委托的相關法律服務。
項目預算:12萬元
采購周期:1年
四、比選方式
采用綜合評審法。先核實供應商遞交的響應性文件是否符合比選文件要求,資格審核不合格的,其遞交的響應性文件無效;如符合要求,將根據評審打分,按供應商綜合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中選候選人。如綜合得分相同,則由采購人確定中選供應商。
五、供應商資格要求
1、供應商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備在人員、資金、資格等方面履行該項目的能力;
2、供應商須具備司法行政部門核發有效的《律師事務所(分所)執業許可證》,成立滿10年,有50名以上執業律師(律師事務所為分所的,分所應達到該標準);
3、供應商(含中選供應商在簽訂《采購合同》時)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和“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4、合同中其他約定事項。
六、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10日,每日8:30-11:30、15:00-17:00(北京時間,以下同,節假日除外),逾期不予接待。
2、報名地點: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3、報名資料:
(1)報名表(詳見附件-1)
(2)律師事務所(分所)執業許可證
4、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有意參加報名的供應商,需攜帶加蓋公章的報名資料復印件,在報名時間內到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審核,通過審核即可購買比選文件。
(2)郵寄報名:有意參加報名的供應商,需將加蓋公章的報名資料復印件,在報名時限內寄達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地址同上,聯系人:李謙,電話:15959109109)。通過審核后,本中心將通知報名供應商按以下方式購買文件:對公賬戶轉款;收款人: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開戶行:交通銀行福建省分行營業部;賬號:351008010018150064161;轉款備注:FJCQ-2020-0808標書費。收款后按報名表中地址郵寄比選文件(電子文檔發郵箱)。
5、比選文件(含電子文檔)售價:300元/套,售后不退。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七、響應性文件遞交起止時間及地點
1、遞交起止時間:2020年8月14日 9:00-9:30
2、遞交地點: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地址同上)。
被授權委托人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遞交響應性文件。
如遞交起止時間及地點改變,中心將提前通知。逾期遞交的響應性文件將不予受理。本次響應性文件只接受當面遞交。
八、比選公告發布媒體
福建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官網(http://oceanlavie.com/)、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福建省國資陽光采購平臺”(http: //ygcg.fjcqjy.com/),其他媒介轉載無效。
九、聯系信息
采購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比選組織方: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聯系人:張先生 李先生
電話:0591-87810263,87838902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2020年8月3日
附 件-1
報 名 表
本所針對貴中心編號為FJCQ-2020-0808的比選項目鄭重聲明:本所已閱讀比選公告全部內容,完全接受并滿足公告中的各項要求。如存在提供虛假資料等弄虛作假行為,本所將對此負全部責任。
供應商全稱(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項目編號 |
FJCQ-2020-0808 |
項目名稱 |
福建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常年法律顧問服務采購項目 |
供應商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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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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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通訊地址、收件人(比選文件、發票、中選通知書以及與本項目有關的文件均按此地址郵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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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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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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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電話/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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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電子郵箱) (務必填寫準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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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開具發票信息(請務必正確,成交后以此為準開發票) |
1、名稱: 2、稅號: 3、地址: 4、電話: 5、開戶行: 6、賬號: 7、開票類型:(注明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 |
采購公告附件: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