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見》起草背景和依據
黨的十九大后,黨中央專門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首次召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明確提出習近平法治思想,進一步彰顯了對法治建設的高度重視,凸顯了法治在新發展階段的重要支撐保障作用。“十四五”時期,國有企業面臨的內外部環境更加復雜,改革發展的任務更加艱巨,對法治工作的需求也更加迫切。近期,國務院國資委密集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設的意見》(國資發法規〔2021〕80號)、《關于加強地方國有企業法治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資發法規〔2022〕10號)等法治建設制度文件,對加強國有企業法治建設,著力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水平作出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國資委加強制度建設,研究制定推進地方國有企業法治建設的制度文件。為此,省國資委在深入學習研究、廣泛征求所出資企業意見的基礎上,制定《關于進一步深化法治國企建設的意見》。
二、《意見》出臺必要性
近年來,各所出資企業認真落實省國資委依法治企工作部署,大力推進法治建設,取得積極進展。但所出資企業在法治理念、治理機制、管理系統、業務能力及價值創造方面還存在一些短板與不足,為進一步深化所出資企業法治建設,不斷提高法治工作規范化水平,更好發揮法治對改革發展穩定的引領、規范、保障作用,有必要出臺進一步深化國企法治建設制度文件。
三、主要內容
《意見》圍繞“實現一個目標,健全五個體系,提升五種能力”的總體思路,分為四個部分共十八條。
第一部分“總體要求”,明確了法治國企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提出“十四五”時期所出資企業法治建設應取得更大進展,對改革發展支撐保障更加有力的目標。
第二部分“著力健全法治工作體系”,從健全領導責任體系、依法治理體系、規章制度體系、合規管理體系、工作組織體系等五個方面提出要求。
第三部分“全面提升依法治企能力”,著重從提升法治工作引領支撐能力、風險管控能力、涉外保障能力、主動維權能力和數字化管理能力等五個角度作出部署。
第四部分“保障任務順利完成”,從加強組織領導、加強監督管理、持續深化對標、強化指導交流、厚植法治文化等方面,加強對所出資企業法治建設的督促指導,為確保目標實現提供有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