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所出資企業減免中小企業房租有關事項問答式政策解讀材料表 |
單位:省國資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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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時間:2020年3月6日 |
序號 |
政策條款 |
政策問題 |
政策解答 |
解讀單位 |
關鍵詞 |
關聯政策文件名稱 |
政策類型 |
政策解讀聯系人 |
政策解讀咨詢電話 |
關聯辦事事項 |
辦事事項網址 |
1 |
減免中小企業房租 |
減免對象 |
承租國有經營性房產的中小企業。涉及轉租情形的,減免租金應全部落實到實際經營的承租人。 |
省國資委 |
房租、減免 |
《福建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扎實做好“六穩”工作的若干措施》(閩委辦﹝2020﹞3號)、《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關于所出資企業減免中小企業房租有關事項的通知》(閩國資函產權〔2020〕58號) |
降低成本 |
鄧中威 |
87668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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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標準 |
可以免收或減半收取3個月左右的房租。(具體標準由各地政府或主管部門決定,其中省國資委所出資企業及其權屬企業免2月份房租、3、4月份房租減半收取)。對資金支付困難的中小企業,可以延期收取租金。 |
涂錦建 |
86296355 |
辦理流程 |
承租企業提出申請,業主單位初審,由主管企業(或部門)逐級審核后,報集團公司(或主管機關)審批。 |
申報材料 |
1.申請報告;2.合法有效的房產(含攤位)租賃合同(協議);3.符合中小企業條件的證明材料 |
其他說明 |
微型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承租省國資委所出資企業及其權屬企業經營性房產的,享受減免政策;承租其他類型國有經營性房產的可以參照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