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新時代民營經濟強省戰略推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正式印發,這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創新和發展“晉江經驗”,提振民營企業發展信心,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創造活力的迫切需要。
實施新時代民營經濟強省戰略,推進高質量發展,有哪些重要改革突破?記者專訪了福建省發改委有關負責人。
問: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民營經濟是我們黨長期執政、團結帶領全國人民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重要力量。在2019年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福建代表團審議時強調,福建是民營經濟大省,要堅持“兩個毫不動搖”。省委和省政府專門出臺意見,對實施新時代民營經濟強省戰略推進高質量發展作出全面部署,主要有哪些方面考慮?
答:民營經濟是我國經濟制度的內在要素,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是黨中央的一貫方針。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正確引導民營經濟健康發展、高質量發展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反復強調“兩個毫不動搖”“三個沒有變”“兩個健康”。黨的二十大對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作出戰略部署。7月14日,黨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對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作出新的重大部署。這些都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民營經濟的高度重視和對民營經濟人士的真切關懷。
在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指引下,經過多年發展,民營經濟已成為福建經濟的特色所在、活力所在、優勢所在,呈現“七七七八九”的貢獻格局。當前國際國內形勢正在發生深刻變化,福建正處在全方位推進高質量發展的關鍵階段,民營經濟發展具有扎實基礎、擁有新的機遇,也面臨一些挑戰。本次出臺的意見,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論述,傳承弘揚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工作期間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實踐,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旗幟鮮明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不斷創新和發展“晉江經驗”,深入實施新時代民營經濟強省戰略,使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引導民營企業通過自身改革發展、合規經營、轉型升級不斷提升發展質量,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努力讓民營經濟像綠水青山一樣,成為福建的驕傲,在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福建篇章中作出積極貢獻。
問: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工作期間曾六年七下晉江調研,總結提出“晉江經驗”,黨的十八大以來,多次強調“晉江經驗”現在仍然有指導意義。近期發布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提出“要創新和發展‘晉江經驗’”。《意見》是如何貫徹落實的?
答:習近平總書記在福建工作期間總結提煉的“晉江經驗”,是福建民營經濟發展的獨特優勢和寶貴財富。新時代,創新和發展“晉江經驗”,就是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深刻理解把握“六個始終堅持”和“處理好五大關系”蘊含的科學理念和工作方法,不斷豐富發展“晉江經驗”的目標任務、路徑選擇、精神動力、品格品質、環境條件、服務保障等內容,推動福建從民營經濟大省向民營經濟強省跨越突破。
一是聚焦新時代高質量發展要求,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把握新福建宏偉藍圖和“四個更大”等重要要求,提出以創新增動能,以轉型優結構,以改革激活力,以開放拓空間,以共享增福祉,加大對民營企業的鼓勵、支持、引導力度,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高質量發展,讓民營經濟這片“森林”更加郁郁蔥蔥、生機勃勃。
二是聚焦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提出加快構建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良法善治的法治環境、便利高效的政務環境,從制度和法律上把對國企民企平等對待的要求落下來,從政策和輿論上鼓勵支持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發展壯大,推動廣大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進一步激發創新活力、激揚創業豪情、激蕩創造熱潮。
三是聚焦營造良好社會氛圍,發揚福建重商、親商、愛商的優良傳統,持續激發民營企業家敢為人先、敢拼會贏的精神特質,全面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提出暢通政企溝通渠道,深入踐行企業家精神,加強民營企業黨的建設,促進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打造愛國敬業、守法經營、創業創新、回報社會的優秀企業家隊伍,切實把福建打造成為重商親商愛商的膏腴之地。
問:省委全會強調要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讓民營經濟這片“森林”更加“本固枝榮”。《意見》在引導民營企業踐行新發展理念,自覺走高質量發展路子有哪些具體舉措?
答:《意見》將新發展理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到新時代民營經濟強省建設的全過程各領域,引導民營企業提高產品、服務的質量和效益,更多向產業鏈供應鏈價值鏈的中高端及基礎關鍵環節集聚發展,實現發展質量、結構、規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統一。
一是堅持科技自立自強。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完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管理制度和成果轉化機制,積極引進“大院大所大平臺大機構”,深入實施卓越工程師培養等人才項目,支持民營企業承擔實施重大科技項目,參與構建多層次科技創新平臺體系,打造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融合共同體,以創新驅動增添動能,推動民營經濟成為實現科技自立自強和產業鏈自主可控的重要力量。
二是堅持發展實體經濟。加快推進產業補鏈延鏈升鏈建鏈,打造布局合理、區域特色明顯的產業集群,整合提升產業平臺,培育一批世界一流企業,引導龍頭企業與中小企業深度融合、嵌入式發展,推動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支持民營企業向核心零部件和高端制成品設計研發等方向延伸,開展數字化共性技術研發,以產業轉型優化結構,推動民營經濟成為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的重要力量。
三是堅持規范和引導。完善市場化重整機制,引導民營企業通過自身改革發展、合規經營,完善治理結構和管理制度,加強全面質量管理,構建品牌架構體系,支持積極參與混合所有制改革。依法規范和引導資本健康發展,研究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的項目清單并加強推介,引導民營企業深度融入新安全格局,建立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加強核心基礎零部件等生產保障,提高產業鏈供應鏈韌性。
問:《意見》在推動民營經濟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方面提出了哪些舉措?
答:《意見》著力推進制度型開放,支持民營企業打造全球閩商經貿協作網絡,深度融入國內國際“雙循環”,以開放提升拓展空間,推動民營企業更好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成為積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的重要力量。
一是深度融入全國統一大市場。清理廢除含有地方保護、市場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礙統一市場的政策。引導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國家重大戰略和新福建建設,積極對接長江經濟帶、粵港澳大灣區等,充分利用泛珠三角區域合作、閩浙贛皖區域協作等平臺,加強省際產業對接合作。
二是鼓勵提高國際競爭力。支持民營企業用足用好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等規則,深耕海外市場。引導民營企業優化研發生產營銷服務布局,加快培育享譽全球的知名品牌。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共建“一帶一路”,參與推動中國—印度尼西亞、中國—菲律賓經貿創新發展示范園區以及中沙(福建)產業合作區等重點園區建設。支持民營企業融入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建設。加快構建植根福建、面向全球的產業鏈體系。
問:省委全會強調要著力優化營商環境,讓民營經濟這片“森林”盡享“陽光雨露”。《意見》在加快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激發民營經濟生機活力方面有哪些舉措?
答:《意見》聚焦民營企業關切,提出營造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一流營商環境,破除制約民營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制度障礙,依法維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充分激發民營經濟生機活力。
一是打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制度,加強政務誠信建設,持續破除市場準入壁壘,全面開展市場準入效能評估,清理規范行政審批、許可、備案等政務服務事項的前置條件和審批標準,清理與企業性質掛鉤的行業準入、資質標準、產業補貼等歧視性規定和做法,以有序競爭筑牢基石,增強民營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活力。
二是打造良法善治的法治環境。深化海絲中央法務區建設。準確適用民營經濟主體違法行為處理的法律法規,規范涉產權強制性措施和涉案財產處置程序,加大對民營中小微企業原始創新保護力度,構建省市縣三級聯動、行刑銜接的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體系,依法推行涉企行政執法“首違不罰”、“輕微不罰”,以公正法治穩定預期,增強民營企業心無旁騖謀發展的信心。
三是打造便利高效的政務環境。創新政府管理和服務方式,建設企業掌上服務專區,推動政務服務“一網好辦”,全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完善拖欠賬款常態化預防和清理機制,加強對惡意拖欠賬款案例的曝光,加快打造能辦事、好辦事、辦成事的“便利福建”,打響數字化營商環境品牌,以優質政務貼心服務,增強民營企業享受宜商優惠政策的便利。
四是打造保障有力的要素環境。鼓勵金融機構針對民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特點推出差異化金融產品,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有序推行工業用地“標準地”改革,探索和健全排污權、用能權、用水權、碳排放權等交易機制,加快構建流動自主有序、配置更加高效公平的要素市場化體制機制,以服務提質強化保障,增強民營企業高效平等獲取要素的能級。
問:省委全會強調要著力營造重商親商愛商的濃厚氛圍,讓民營經濟這片“森林”扎根“肥沃土壤”。《意見》在營造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社會氛圍,有哪些具體舉措?
答:《意見》提出要遵循企業家成長規律,加強優秀民營企業家隊伍建設,全面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加快建設具有福建特色的民營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模式和服務鏈條,構筑“干部敢為、地方敢闖、企業敢干、群眾敢首創”良性機制,以親清互促優化環境,增強民營企業行穩致遠的發展決心。
一是主動靠前服務民營企業。弘揚“四下基層”“四個萬家”“馬上就辦、真抓實干”等優良傳統,完善與商會組織、民營企業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大力推進閩商回歸工程,探索構建“企業訴求—平臺吹哨—部門報到”助企服務制度,探索建立領導干部掛鉤聯系省內外商會機制。強化政策溝通和預期引導,落實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提升涉企政策穩定性、連續性和針對性。
二是制度化規范政商交往。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并重,明晰政商交往邊界和底線,推動政商交往親而有度、清而有為。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嚴肅查處在涉企服務中懶政怠政、不作為慢作為等問題。鼓勵民營經濟人士積極主動同各級黨委和政府及部門溝通交流,成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的模范。
三是加強優秀民營企業家隊伍建設。完善民營經濟人士教育培訓體系,健全年輕一代民營經濟人士培育“導師制”,推動事業新老交接和有序傳承。深入踐行企業家精神,加強閩商文化研究,總結富有福建特色、順應時代潮流的企業家成長規律,研究設立“福建民營企業家日”。深化黨建強企“聯合行動”,探索創新民營經濟領域黨建工作方式。
問:《意見》對引導民營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提出了哪些具體舉措?
答:《意見》堅持以共享發展增進福祉,引導民營企業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助推縮小城鄉發展差距、區域發展差距和收入分配差距,積極投身光彩事業和公益慈善事業,做到“富而有責、富而有義、富而有愛”,成為促進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
一是引導培育壯大中等收入群體。完善創業帶動就業崗位政策,鼓勵民營企業自主自愿擴大吸納就業。引導民營企業積極參與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完善工資分配制度,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構建和諧勞動關系,讓企業發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體員工。
二是引導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支持民營企業參與鄉村振興,因地制宜發展鄉村特色產業,積極投身“萬企興萬村”行動。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新時代山海協作,引導沿海地區民營企業有序向山區梯度轉移。
三是支持更好履行社會責任。鼓勵引導民營經濟人士做發展的實干家和新時代的奉獻者,將社會責任理念融入企業戰略、日常運營、產品全生命周期中。鼓勵民營企業參與應急救災,支持國防建設。引導民營企業有序參與境外項目,在走出去中遵守當地法律法規。
問:《意見》提出了一系列實實在在的政策舉措,如何推動各項舉措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答:我們將落實省委和省政府要求,會同有關方面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堅持高位統籌協調。建立全面實施新時代民營經濟強省戰略協調機制,構建實施新時代民營經濟強省戰略“1+N”政策體系,開展新時代民營經濟發展環境綜合改革,壓實部門責任,將黨的全面領導落實到工作的全過程各方面。
二是營造良好氛圍。加強對優秀企業家先進事跡、加快建設新時代民營經濟強省的宣傳報道,引導全社會客觀正確全面認識民營經濟和民營經濟人士,定期開展福建省優秀民營企業家和優秀民營企業表彰。加強涉民營經濟輿情跟蹤監測,依法嚴厲打擊以負面輿情為要挾進行勒索等行為。
三是及時做好總結評估。持續完善營商環境數字化監測督導機制。加強民營經濟統計監測和分析評估。對戰略重要任務明確責任單位和推進時間,強化督促落實,確保各項任務舉措落地見效。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大膽探索,不斷創新和發展“晉江經驗”,對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以適當形式予以固化,及時推廣,為豐富發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貢獻福建經驗。(福建日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