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據
2021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作出“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的部署要求,2021年6月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印發《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實施方案》,提出“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持續提升高速公路網通行效率,降低高速公路出行成本,促進物流業降本增效,讓社會公眾更多分享高速公路改革發展的紅利”,要求各地總結試點經驗,深入分析測算,科學制定全面推廣的差異化收費方案,并經省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二、目標任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以及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有關工作要求,圍繞我省高速公路“服務經濟發展、服務群眾生活、服務國防建設”的定位要求,進一步擴大全省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政策實施范圍,拓展實施內容,優化實施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提高公路網運行效率,實現公路資源合理利用,物流運輸成本有效降低,公路交通服務水平穩步提高。
三、工作進展
根據省政府部署要求,《福建省高速公路全面推廣差異化收費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由省交通運輸廳會同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研究編制,經省政府批準后由省高速集團組織實施。
2021年6月中旬,啟動《方案》研究工作。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所,系統梳理浙江、江西等10個省份的差異化收費先進經驗與做法,并多次赴福州、泉州、漳州、南平等地以及沿海港口開展交通量觀測調查和問卷調查,深入調研全省公路網交通運行情況、現有差異化收費政策實施效果以及用戶意愿,科學測算全省高速公路收費彈性,形成我省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優化研究報告。
2021年8月,轉入《方案》編制和完善工作。根據研究報告,提出8項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政策,并經深入研究論證、多次修改完善后,最終形成《方案》報省政府審批。
四、范圍期限
《方案》自2021年9月28日起執行,執行至2023年12月31日。
五、主要內容
(一)對“綠色通道”車輛免征通行費。服務民生,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嚴格執行國家“綠色通道”車輛通行費減免政策,對整車合法裝載運輸鮮活農產品車輛免征通行費。
(二)對電子支付繳費車輛實行分支付方式差異化收費。屬于三部委《方案》提出的分支付差異化收費。為促進快捷出行,對使用ETC的車輛實行5%的車輛通行費基本優惠政策。
(三)對大中型貨運車輛實行分路段、分時段差異化收費。屬于三部委《方案》提出的分路段、分時段差異化收費。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對在G25長深閩浙界至閩粵界段、G1514寧上閩贛界至福安灣塢互通段、S31浦武閩浙界至建寧金饒山互通段、G1517莆炎閩贛界至建寧金饒山互通段、G3京臺閩浙界至建甌弓魚互通段、G15沈海閩浙界至福鼎邦福互通段、G1523甬莞線福鼎邦福互通至福安康厝互通段、G4012溧寧閩浙界至福安坂中互通段和S40漳武閩贛界至武平三坊互通段9條線路上行駛的使用ETC的貨車(含專項作業車)實行分時段優惠政策,即日間(8:00-20:00)4類以上貨車(含專項作業車)的按4類貨車(含專項作業車)收費標準計收通行費,夜間(20:00-次日8:00)3類以上貨車(含專項作業車)的按3類貨車(含專項作業車)收費標準計收通行費。
(四)對重要通道實行分路段差異化收費。屬于三部委《方案》提出的分路段差異化收費。為支持自貿區和協同發展區建設,對連接平潭自貿區、廈漳泉城市聯盟的高速公路跨海橋梁實行差異化收費。對漁平高速公路延伸線(平潭跨海大橋)車輛通行費按批復收費標準的50%收取;對廈漳跨海大橋車輛通行費按普通高速公路標準收取,使用ETC的9座以下小型客車年通行60趟次以上免收主橋段(海門島至青礁互通段)通行費;對使用ETC通行泉州灣跨海大橋的1類客車,按1.20元/車公里收取通行費。
(五)對集裝箱車輛實行分車型(類)差異化收費。屬于三部委《方案》提出的分車型(類)差異化收費。為促進產業群、港口群、城市群聯動發展,建設更高水平的“海上福建”,對合法裝載并使用ETC預約通行我省沿海港口附近的寧德北、寧德南、荊溪、馬尾、漁溪、福州新港(江陰)、平潭、秀嶼、泉港、泉州東(秀涂)、石獅北(石湖)、晉江龍湖、翔安、廈門、廈門西、廈門西(新陽)、杏林、海滄、廈漳大橋、龍海東園、漳州招銀港、詔安四都22個高速公路收費站,經認定的國際標準集裝箱(20英尺、40英尺和45英尺)運輸車輛,予以通行費5折優惠。
(六)對新能源車輛實行分車型(類)差異化收費。屬于三部委《方案》提出的分車型(類)差異化收費。為助力碳達峰、碳中和,推動我省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和“電動福建”建設,鼓勵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構建安全、高效的低碳高速公路,對使用ETC的新能源牌照1類客車實施通行費9折優惠。
(七)對大型客車實行車型(類)差異化收費。屬于三部委《方案》提出的分車型(類)差異化收費。為支持全域生態旅游省建設,推動“高速+旅游”新業態發展,對使用ETC的3類以上客車按3類客車收費標準計收通行費。
(八)對城市周邊高速公路實行分路段、分車型(類)差異化收費。屬于三部委《方案》提出的分路段、分車型(類)差異化收費。為助力人民群眾美好出行,鼓勵有條件的城市針對城市周邊的高速公路項目,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實行通行費優惠,降低公眾出行成本,緩解城市交通擁堵,優化區域交通環境。
六、注意事項
(一)福建省的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政策基于全國收費公路聯網收費運營和服務規則制定,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各類通行費減免等優惠政策均依托ETC系統實現。
(二)上述差異化收費政策中,第(六)項不疊加第(二)項,第(五)項不疊加第(三)項。
(三)集裝箱車輛差異化收費政策取消原有需要承運港口裝(卸)船工作的認定標準。
(四)《福建省交通運輸廳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實施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的通知》(閩交規〔2020〕93號)文件同步廢止。
七、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省高速公路24小時服務電話:12122
省交通運輸廳 吳智磊 0591-87077312
省高速集團 張 晗 0591-87077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