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工信廳、文旅廳、財政廳聯合印發《福建省工業旅游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工業旅游是人類百年工業積累與旅游要素形態的深度融合,是工業升級發展的重要內容,是旅游發展新模式新業態。我省高度重視工業旅游發展,先后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全域生態旅游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18〕52號)、《關于加快推進我省工業旅游發展的意見的通知》(閩工信服務〔2019〕167號)、《福建省省級工業旅游示范基地實施細則》(閩工信法規〔2019〕188號)、《福建省工業旅游精品線路實施細則》閩工信法規〔2020〕101號)等政策文件,創建了一批工業旅游示范基地,打造了一批工業旅游精品線路,對提升企業品牌形象,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傳承工匠精神,助力擴大消費的效果初步顯現。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進一步推進我省工業和旅游業融合創新發展,省工信廳、文旅廳、財政廳共同制定了《行動計劃》,旨在進一步推進我省工業企業運用“工業+”新模式,發展工業旅游新業態,充分發揮工業旅游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作用,進一步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和綜合實力。
二、目標任務
《行動計劃》提出,緊扣我省“六四五”產業新體系,聚焦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生產性服務業企業中的龍頭企業、高成長企業、“專精特新”企業以及地方特色企業等,重點發展觀光工廠、工業博物館、工業遺產、研學科普基地等工業旅游模式,其中,工業遺產重點在加強遺產保護和活化利用;觀光工廠重點在持續增強互動性和體驗性,實現“人能來、貨能賣”,助力擴大內需;工業博物館和研學基地重點在突出先進工藝展示,弘揚工匠精神,促進青少年科學意識提升。力爭到2023年,全省培育60家工業旅游試點企業,擇優創建30家省級工業旅游示范基地;“十四五”末,力爭全省培育100家工業旅游試點企業,擇優創建50家省級工業旅游示范基地,并擇優推薦一批省級工業旅游精品線路,推動全省工業旅游規模不斷壯大,服務更加規范,品質效益顯著提高。
三、范圍期限
《行動計劃》發至各設區市工信局、文旅局、財政局, 平潭綜合實驗區經發局、旅游文體局、財政金融局,省控股(集團)公司。政策執行期至2023年止。
四、主要內容
《行動計劃》圍繞工業旅游資源調查、示范基地創建、工業旅游宣傳推廣等方面提出了5項重點任務。其中,任務一,開展工業旅游資源調查,重點在摸清全省工業旅游資源情況,建立“工業旅游資源庫”,實現工業旅游資源信息的動態管理及開放共享;任務二,培育創建工業旅游示范基地,強調發展觀光工廠、工業博物館、工業遺產、研學科普基地等工業旅游模式,對創建的示范基地, 授予“福建省工業旅游示范基地”牌匾,給予每個示范基地不超過50萬元一次性獎勵;任務三,培育創建工業旅游精品線路,指出線路申報單位應依托“工業旅游資源庫”,擇優串聯3個以上項目,工業旅游精品線路將納入“清新福建”“全福游,有全福”品牌宣傳體系,給予宣傳推廣;任務四,活化工業遺產項目,強調工業遺產重在保護和活化利用,對認定為國家工業遺產的,給予每處遺產不超過80萬元一次性獎勵;任務五,強化工業旅游傳播推廣,加強工業旅游宣傳推廣,將工業旅游營銷納入“清新福建”“全福游,有全福”品牌宣傳體系,推動工業旅游文化教育,提升工業旅游企業產品創新度及產品附加值。
《行動計劃》針對財稅金融支持、土地要素保障、人才隊伍支撐、實施動態管理等方面提出4項保障措施。
五、注意事項
(一)省工信廳會同省文旅廳負責指導創建工作和組織遴選省級工業旅游示范基地和精品線路;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工信、文旅部門負責工業旅游示范基地推薦、精品線路策劃和申報初審等工作;縣級工信、文旅部門負責工業旅游示范基地培育和日常監管等工作。
(二)省級工業旅游示范基地和精品線路的申報企業近三年來不得存在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和質量事故、Ⅲ級(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等情況,具備旅游核心功能、安全管理、衛生防疫、接待服務能力等基本條件。申報材料包括申報書、專項審計報告、申報視頻資料、相關榮譽等(具體申報條件和材料以省工信廳、文旅廳最新出臺的相關實施細則為準)。
(三)申報企業可以通過關注省工信廳網站(網址:http://gxt.fujian.gov.cn)發布的申報通知,按通知要求向企業所在設區市工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工信部門在征求同級文旅部門意見后報送省工信廳。省屬企業可向省直主管單位(省控股集團)提出申請,由省直主管單位(省控股集團)初審后報省工信廳。
六、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聯 系 人:福建省工信廳生產服務業處 胡超
聯系電話:0591- 8359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