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方案》(閩政辦〔2021〕4號)。現對政策出臺背景、基本特點、主要內容等相關情況進行解讀:
一、出臺背景
2020年7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24號)。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實施意見》精神,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增強發展內生動力,福建省在深入調研、廣泛征求意見基礎上,經多次研究審議,研究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方案》。
二、基本特點
一是注重疏通“堵點”“難點”。認真梳理當前我省營商環境建設中存在的困難問題,以問題為導向,注重運用改革的辦法,破除障礙與壁壘。如針對審批事項不夠便利,提出“改進投資項目‘一窗通辦’服務機制,細化服務標準,優化業務流程,加快項目落地”;針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效率不高,提出“精簡工程項目審批事項和條件,規范評估評審、勘探測繪、技術審查等中介服務事項,明確辦理流程和時限要求”;針對信息共享不充分,提出進一步增加省政務數據匯聚共享平臺匯聚數據數量,滿足政務服務和業務協同需求;針對一些惠企政策落實不到位,提出“建立幫辦代辦機制,在各級政務服務大廳開設惠企‘政策兌現’代辦服務窗口,為企業提供政策兌現‘一門式’辦理服務”等政策措施。
二是注重吸收好經驗好做法。及時將疫情防控期間主動服務企業的好做法進一步延續、推廣。如提出“加強用工余缺信息歸集與共享,引導企業規范開展‘共享用工’”、“合理設定流動攤販經營場所,明確‘攤規點’準入要求,引導從業人員進攤入點、規范經營”等。將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實踐中行之有效的改革舉措制度化、規范化。如“提出開展網上辦事大廳‘開卷式’審批,推進共享云表單系統建設”、“建立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長效機制,上線運行工程領域招投標在線監管平臺”。
三是注重突出先行先試。立足閩臺交流合作,完善保障臺灣同胞福祉的政策措施,為臺胞臺企提供更多同等待遇。如提出“取消對臺資建筑業企業承攬業務要求臺資投資比例超過50%等限制”、“完善臺灣地區醫師、導游等9類職業資格直接采認工作,直接開展相應業務,享受對應職業資格同等待遇”等。突出數字驅動,強化電子信息化應用,提升政務服務水平。如“完善省社會用戶實名認證和授權平臺功能,引入一鍵登錄、電子營業執照登錄等第三方登錄方式”。
四是注重兼顧當前和長遠。既注重企業眼下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又著眼于打破制約企業長期健康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給市場主體創造更大的發展空間。對2022年底前可實現的目標任務,結合具體完成時限,主要提出2021年6月底前、2021年底前以及2022年底前3個時間節點;對著眼長遠、持續推進的,提出具體目標與實施途徑。
三、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包括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三個方面。其中,主要任務包括六方面20條措施:
一是持續提升投資服務水平。主要是從推進投資項目審批便利化、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效率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舉措。
二是降低市場準入和創業就業門檻。主要是從放寬市場準入、健全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機制、營造創新創業創造環境、優化部分行業從業條件、促進人才流動和靈活就業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舉措。
三是簡化企業辦事審批手續。主要是從提升企業開辦經營便利化、優化供電供水供氣服務、優化不動產登記、推進通關便利化、提升納稅便利化水平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舉措。
四是減輕企業生產經營壓力。主要是從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優化小微企業融資服務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舉措。
五是提升智慧政務服務效率。主要是從提升“一網通辦”水平、推進高頻政務服務事項電子化、增加新業態應用場景供給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舉措。
六是加強市場主體權益保障。主要是從構建新型監管機制、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健全辦理破產機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