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民爆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信廳安全〔2020〕43號)精神,進一步推進全省民爆物品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有效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促進全省民爆物品行業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省工信廳出臺了《關于推進民爆物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F就《通知》的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知》提出,全省民爆物品企業通過按照《民用爆炸物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細則》(WJ/T9092-2018)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減少和消除事故隱患及不安全因素。到2022年底,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及以上達標率100%,銷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及以上達標率100%。
二、工作計劃
《通知》安排,由省工信廳負責指導和推動全省民爆生產、銷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由各有關設區市工信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指導督促本地區的民爆生產、銷售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即企業自評階段(即日起至2021年3月)。全省民爆生產、銷售企業要深入開展標準化建設工作,并對照《民用爆炸物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細則》(WJ/T9092-2018)開展自評。
第二階段,即達標評審階段(2021年3月至2022年3月)。有關設區市工信局在收到企業申請后30天內應組織縣(市、區)工信局和行業專家按照《民用爆炸物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細則》(WJ/T9092-2018)對相關企業進行評審。
第三階段,即鞏固提升階段(2022年3月至2022年底)。對已達到目標要求的企業,應進一步鞏固提升標準化建設成效;對未達到目標要求的企業,應按照《民用爆炸物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實施細則》(WJ/T9092-2018)進行整改。
三、工作要求
《通知》要求,各級工信部門要認真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部門、人員、經費,健全標準化建設體系的工作機制。要嚴格按照標準對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情況進行評審,不得向民爆生產、銷售企業收取各種名目的達標工作費用。要結合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加強對民爆生產、銷售企業的安全標準化工作監管,通過自查自糾持續改進安全績效。要逐步完善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實現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和生產經營活動規范化、標準化。要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全面推進,持續提高企業安全風險的管控能力,有效提升企業的本質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