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福建省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閩政辦〔2020〕24號,以下簡稱《行動方案》),現將出臺背景和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生態環境監管能力是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基礎。加強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建設,是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基礎支撐,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生態環境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迫切需要。盡管近年來我省生態環境監管能力不斷提升,但機構改革后,生態環境部門監管范圍不斷擴大、監管任務日益增多、監管要求不斷提高,監管能力仍存在短板,與東部沿海發達地區相比仍有差距。
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視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結合我省實際,組織制定了《行動方案》,全面推進生態環境監管法治化、規范化、常態化,構建天地一體、陸海統籌的生態環境監管體系,進一步提升生態環境保護的質量和水平,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
二、主要內容
(一)指導思想。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樹牢“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圍繞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夯實基層基礎,補齊治理短板,堅持問題導向,以生態云平臺建設為抓手,創新生態環境監管模式,提升監管法治化水平,健全常態長效機制,為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和生態省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堅持“統籌謀劃,分步實施”“突出重點,全面推進”“夯實基層,暢通末梢”“強化集成,互聯互通”“精準科學,依法監管”。
(三)目標要求。到2022年,全省生態環境監管執法水平全面提高,重點區域、重點流域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得到顯著提升,初步建成生態環境物聯網,大數據應用貫穿監管全領域,加快實現省市縣協同化管理、天空地海一體化監管,推動生態環境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建設走在全國前列。
(四)主要任務。一是推進生態環境管理數字化智能化,完善、拓展、提升省生態云平臺功能和應用,加強區塊鏈、人工智能新技術融合應用,實現監管流程信息化、監管決策智能化、監管技術現代化。二是優化空氣、地表水自動監測網,根據國家要求和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后的工作需要,拓展空氣自動監測網絡,加強大氣超級站、區域站、背景站、多功能子站空氣自動監測能力;完善地表水自動監測網絡,實施水質自動監測站更新及升級工程。三是共建完善海洋生態環境監管體系,利用相關涉海部門現有的岸基潮位站搭載生態環境監測設備,完善海洋自動監測網絡與“智慧海洋”平臺,與省內科研院所共建共享監測船舶,提升海洋環境監測能力。四是加強生態環境實驗室基礎能力,提升實驗室監測分析能力,完善監測實驗基礎條件,加強生態環境科研能力。五是提升綜合執法和應急能力,完善環境執法監督和網格化監管體系,強化環境應急支撐保障,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
(五)重點項目。全省計劃投入11.87億元,重點實施生態環境大數據應用、空氣與地表水自動站升級改造、海洋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實驗室基礎能力建設、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和應急能力提升五大類項目。
(六)保障措施。從“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加大投入,保障資金”“強化素質,提升水平”三個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強化協調保障,力求實現監管水平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