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支持5G網絡建設和產業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閩政辦發明電〔2020〕21號,以下簡稱《若干措施》)。現就《若干措施》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2020年3月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上強調,要把復工復產與擴大內需結合起來,加快5G網絡、數據中心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
5G是支撐經濟社會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的關鍵新型基礎設施,不僅在助力疫情防控、復工復產等方面作用突出,同時,在穩投資、促消費、助升級、培植經濟社會發展新動能等方面潛力巨大。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我省5G網絡建設和產業發展。我省于去年9月出臺了《福建省加快5G產業發展實施意見》(閩數字辦〔2019〕10號),今年省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要加快5G商用步伐。去年10月,福州、廈門、泉州等城市列入全國5G商用首批50個試點城市。截至去年底,我省已在重點區域和場所、重要行業等部署開通5G基站。
為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加快實現全省5G網絡全覆蓋,培育一批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省發改委、省數字辦會同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門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若干措施》。
二、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包括6個方面18條具體舉措。主要包括:
(一)加強統籌規劃。針對基站統籌規劃突出問題,提出組織編制5G基站專項規劃,專項規劃要銜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并納入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將基站用地需求統籌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對用地面積小、需多點分布的基站,可采取配建方式供應土地;加快制定建筑物通信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將通信基礎設施與建筑物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審批、同步施工、同步驗收。
(二)開放公共資源。針對站址資源獲取難問題,提出要整合利用路燈桿、信號桿、監控桿、電力桿、通信桿等各類桿塔資源,統籌推進“一桿多用”智慧桿建設,紓解5G基站站址緊缺問題;加大公共設施資源、公共場所和各類桿塔設施開放力度;住宅、公共建筑、公共設施的所有單位或管理單位,應當為5G基站建設、運營、維護提供通行便利,并保障公平進入;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5G基站建設、運行、維護過程中違規收取進場費、協調費、分攤費等額外不合理費用。
(三)降低用電成本。5G基站功耗約為4G功耗的3倍左右。針對基站耗電量大、運營維護成本高等問題,提出對具備條件的基站實施直接供電;支持基礎電信企業、鐵塔公司、省廣電網絡集團開展5G基站智能電表改造,并以市為單位統一計算用電量;各轉供電主體要嚴格落實轉供電電價政策,不得在轉供電環節違規加價。
(四)優化服務環境。目前基站建設尚未形成統一審批規范,根據不同建設用地有不同審批流程,平均耗時約30天左右。針對基站建設審批難、時間長等問題,提出要推廣“一窗受理”模式,開展鐵塔、管線、局房等設施建設并聯審批,推進5G設施建設事項審批“一網通辦”,實現全流程“不見面審批”;建立用電報裝綠色通道,提供“一證辦電”“網上辦電”等便捷服務;加強5G基站保護,依法懲處無故阻擾基站建設和盜竊、破壞基站等違法行為。
(五)加快應用推廣。為進一步提升我省5G技術創新應用能力,提出鼓勵企業和高校院所開展5G關鍵共性技術攻關,支持企業打造一批5G技術創新中心,鼓勵企業在超高清視頻、工業互聯網、遠程醫療、公共衛生、在線教育、遠程辦公、人工智能等領域建設一批5G示范應用項目,引導企業加大5G產品研發力度;對服務疫情防控、復工復產、民生保障需求的典型示范“5G+”應用,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鼓勵企業申報我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鼓勵政府部門及國資國企對符合首購規定的產品和設備可依法采用單一來源或競爭性磋商等方式采購。
(六)健全保障機制。要求各市、縣(區)將5G網絡建設列入地方政府年度重點工作,建立5G網絡建設協調小組,協調解決選址、建設和推廣應用等具體問題和困難,督促落實公共站址資源開放并通報情況。各縣(市、區)鄉鎮、街道要明確具體責任部門及責任人做好5G網絡建設選址等協調工作,優先支持5G網絡部署在疫情防控重點區域。將5G網絡建設列入我省投資工程包,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我省5G網絡建設。
《若干措施》的出臺,將有利于解決當前5G基站建設存在問題,進一步優化我省5G網絡建設和產業發展環境,助力培育經濟增長新動能,推進新時代數字福建建設再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