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強化福建省農村金融服務十條措施的通知》,針對當前全省支農信貸投入不夠、重點領域支持不足、抵押擔保難、融資成本較高、擔保和信用體系發育不全、保險保障水平有限等短板,精準施策,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
在解決信貸投入不夠方面,明確提出實施涉農貸款投放目標責任考核,確保涉農貸款持續增長,用于農業發展的信貸投入占比持續提高。同時創新建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主辦行”制度,并督促金融機構下放信貸審批權限,提供量更足、質更優的金融服務。
在解決重點領域支持不足方面,突出金融支持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出以抓項目融資對接的方式,抓農業供給側改革金融服務。推進農業領域產融合作,由金融與農業部門聯動,建立重點扶持的農業項目和企業庫,督促金融機構跟進服務。突出金融精準扶貧,堅持問題導向,重點通過制定規范的借貸流程、合同以及貸款資金支付需要的合法性、真實性證明材料,保障易地扶貧搬遷專項貼息貸款按工程進度撥付到位;由人民銀行和扶貧部門聯合建立扶貧企業和項目庫,督促金融機構優先扶持,加大產業扶貧信貸投入。突出民生保障,重點用好用足國家創業擔保貸款、助學貸款等政策,加強金融服務。
在解決抵押擔保難方面,推動擴大農村抵押擔保物范圍,著力推動“兩權”抵押、農村集體產權股份抵押、墾區國有農用地使用權抵押、林權抵押、生態公益林收益權質押、森林碳匯質押等6項金融創新。同時積極推動信用類貸款創新,大力發展免擔保的普惠金融卡、農E貸等產品,滿足“三農”融資需要。
在解決農村融資成本高方面,努力搭建平臺,將低成本的金融資金導入農業信貸領域。一方面做好政策協同,以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為基礎,對信用較好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戶、貧困戶貸款;鼓勵借用人民銀行再貸款進行發放,降低融資成本。另一方面搭建“三農”融資服務平臺,將低成本的開發性金融資金,以委托貸款的形式導入農業生產領域,降低成本。
在解決擔保和信用體系發育不全方面,明確要求加快建立以政策性擔保機構為主體,以農民互助擔保基金、農業龍頭企業貸款擔保為兩翼的農村擔保體系,重點發揮好政策性擔保公司的作用,建立盡職免責、資本金補充和業務量考核機制,解決當前政策性擔保機構“不敢保、不愿保”的問題。同時積極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試點,每個設區市選擇2個縣(市),按照政府組織、人民銀行推動、部門配合、各金融機構積極參與的原則,推進農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檔、評級全覆蓋。建檔、評級信息納入人民銀行建立的“福建省中小企業和農戶信用信息統一服務平臺”,督促金融機構運用并做好授信工作,對信用良好的實現授信全覆蓋。
在解決保險保障水平有限方面,努力推動農業保險擴面、增品和提標。“擴面”重點做好農業保險的宣傳和推動,擴大保險覆蓋面。“增品”重點豐富農業保險品種,推進蔬菜、生豬等主要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試點,開展露地蔬菜、設施食用菌、設施畜禽保險試點,更好滿足現代農業發展需要。提標重點是推動政策性農業保險、商業性補充保險兩條腿走路,提高保障水平。
為確保措施落地并發揮最大作用,《通知》要求各級政府加強對金融支持“三農”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涉農部門與金融部門聯動,因地制宜出臺優惠政策和激勵措施,打造農村良好金融生態。加強政策落實情況的跟蹤督查,對每項工作落地做到有跟蹤、有督查,確保達到預期設定目標,持續提升我省農村金融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