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國資委發布了《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國資委令第40號,以下簡稱《考核辦法》)。《考核辦法》出臺后,國務院國資委有關負責人接受了記者采訪。
問:請介紹一下《考核辦法》修訂背景。
答:對中央企業負責人實施經營業績考核是國資委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的重要手段。 國資委自成立以來,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堅持以落實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為核心,緊緊圍繞中央企業改革發展重點任務,牢牢把握業績考核正確導向,不斷探索完善經營業績考核制度。自2003年公布《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國資委令第2號)以來,先后4次進行修訂完善。從15年的業績考核工作實踐來看,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建立和實施,對推動中央企業提高資產經營效率和管理水平、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發揮了重要作用。
黨的十九大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明確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作出了貫徹新發展理念、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部署,提出了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目標,為新時代國資國企改革發展指明了方向,也為修訂考核辦法提供了根本遵循。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實中央高質量發展部署要求,國資委在深入研究、廣泛征求中央企業和地方國資委意見的基礎上,修訂形成了《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經由國資委黨委會議和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以國資委40號令的形式發布。
問:這次《考核辦法》修訂遵循了哪些原則?
答:《考核辦法》的修訂過程中,國資委始終堅持和把握五個原則:一是堅持質量第一效益優先。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加快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不斷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二是堅持進一步激發企業活力。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和企業發展規律,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健全激勵約束機制,進一步增強企業內在活力和市場競爭力。三是堅持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資監管。準確把握出資人監管邊界,依法履行出資人職權,加強和改進經營業績考核,提升國有資本運營效率,更好落實保值增值責任。四是堅持繼承與創新相結合。堅持以往行之有效的做法,在保持考核辦法框架基本穩定的基礎上,立足新時代,適應新形勢,不斷探索和創新業績考核機制。五是堅持系統設計與重點突破相結合。對涉及企業長期可持續發展的問題,做好業績考核體系的頂層設計,增強考核政策的前瞻性和系統性。對當前企業發展不平衡、質量不高等突出問題,進一步找準定位、精準發力,提高考核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問:新的《考核辦法》重點修訂了哪些內容?
答:突出高質量發展的考核引導,是這次辦法修訂的重要著力點。我們理解,高質量發展就是貫徹五大發展理念的發展,高質量發展就是要實現質量更高、效益更好、結構更優的發展,業績考核就是要發揮“正確導向和落實責任”的作用,引導企業在發展方式上,由規模速度型粗放增長轉向質量效率型集約增長,在發展動力上,由投資、勞動等要素驅動轉向創新驅動,在發展結構上,從增量擴張為主轉向調整存量、做優增量并舉。新的《考核辦法》,緊扣五大發展理念,按照推動高質量發展、創建世界一流企業的要求,進一步突出效益效率、創新驅動、實業主業、國際化經營、服務保障考核導向,重點完善了四個方面內容:一是對表高質量發展的內涵,多角度構建年度與任期相結合的高質量發展考核指標體系。二是進一步健全對標考核機制,強化國際對標行業對標應用。三是堅持深化分類考核和差異化考核,對不同功能和類別的企業,突出不同考核重點和考核指標要求。四是進一步加大正向激勵力度,強化“業績升、薪酬升,業績降、薪酬降”,完善考核獎勵和任期精神激勵等措施,鼓勵探索創新,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
問:圍繞高質量發展要求,考核指標設置有哪些調整?
答:根據分功能定位考核要求,我們考慮,對商業類企業,更加突出效益效率指標考核,將凈利潤替換利潤總額,保留經濟增加值作為年度考核基本指標;將全員勞動生產率替換總資產周轉率,保留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作為任期考核基本指標。對公益類企業,堅持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相結合,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重點考核產品服務質量、成本控制、營運效率和保障能力。年度考核取消利潤總額指標,保留經濟增加值指標,任期經濟效益指標只考核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指標。年度和任期經濟效益指標權重在原有基礎上適度下調,相應提高社會效益指標權重。
為突出高質量發展的考核要求,《考核辦法》提出,對科技進步要求高的企業,加強研發投入、科技成果產出和轉化等指標的考核,年度側重于科技投入考核,任期側重于科技產出考核。對結構調整轉型升級任務重的企業,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主業轉型升級、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等指標的考核。對國際化經營要求高的企業,加強國際資源配置能力、國際化經營水平等指標的考核。對資產負債水平較高的企業,加強資產負債率、經營性現金流、資本成本率等指標的考核。對節能環保重點類和關注類企業,加強反映企業行業特點的綜合性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等指標的考核。
問:創新位列新發展理念之首,國資委如何加強科技創新考核?
答:國資委始終高度重視科技創新考核,在2003年制定考核辦法之初,就將突出創新驅動作為重要的考核導向之一,并不斷加以強化。新修訂的考核辦法再次加大了科技創新考核力度,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一是健全科技創新考核指標體系。對工業和科研等科技進步要求高的企業,原則上年度和任期均要設置科技創新類指標。二是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將研發投入視同利潤,在計算凈利潤、經濟增加值指標時予以加回,引導企業建立研發投入穩定增長機制。三是加大科技創新考核獎勵。對科技創新取得重大成果的企業,在年度考核中給予考核獎勵加分,并適度擴大科技創新獎勵加分范圍。在任期考核中,對科技創新取得突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精神激勵。四是鼓勵探索創新,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企業因實施重大科技創新對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的,按照“三個區分開來”原則,在考核上不做負向評價。
問:對于加快創建世界一流企業,國資委將如何考核引導?
答:黨的十九大明確提出了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目標。我們認為,世界一流企業應該是能夠在國際資源配置中占據主導地位、能夠引領全球行業技術發展、在全球產業發展中具有一定話語權和影響力的領軍企業。對標“世界一流”,應該說目前不少中央企業,包括一些已經進入A級行列的企業還存在著不小的差距。為充分發揮考核的引導和推動作用,新修訂的《考核辦法》進一步健全對標考核機制,強化國際對標行業對標在指標設置、目標設定、考核計分和結果評級的全過程應用。尤其是在考核評級中,明確A級企業根據經營業績考核得分,結合企業國際對標行業對標情況綜合確定,數量從嚴控制。
問:請介紹國資委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答:《考核辦法》于2019年在中央企業全面實施,國資委將統籌做好四項工作,確保《考核辦法》的落實落地。一是根據《考核辦法》,結合考核期內的中央企業改革發展重點工作任務和要求,配套出臺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經濟增加值考核、任期激勵實施方案和科技創新成果獎勵加分細則等相關文件。二是按照《考核辦法》,全面部署2019年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工作,引導企業堅持穩中求進,積極確定2019年度和2019-2021年第六任期經營業績考核指標和目標。三是《考核辦法》具有很強的政策導向性,實施中涉及許多操作性工作,國資委將組織中央企業開展培訓,加大政策宣貫和解讀,確保中央企業準確理解高質量發展的內涵,更好把握最新考核導向和考核要求。四是指導各中央企業按照《考核辦法》要求,結合實際,抓緊修訂企業高質量發展考核制度,完善內部考核獎懲機制,進一步深化所屬企業分類考核,切實發揮好業績考核的引導和推動作用。